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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工作期間改掛或即將改掛八號或以上風暴信號

工作期間改掛或即將改掛八號或以上風暴信號

請依照以下指引進行:

如天文台已經宣布指定時間改掛八號或以上風暴信號,而該時間於服務時間之內,

客戶應執行以下其中一種方案:

1. 客戶應讓服務人員在指定改掛時間前的兩小時提早離開,服務時間將以預訂時間計算。

2. 客戶可要求服務人員繼續工作,直至服務時間完結。服務完結後客戶需為服務人員安排   

     交通返回居所,所產生的費用由客戶承擔。如客戶未能安排交通,可以交由服務人員

     自行安排交通返回居所,服務人員可憑收據經本平台向客戶實報實銷該交通費用。

3. 根據 2 ,如果客戶及服務人員皆未能安排交通離開,客戶應提供安全地方及餐飲(如需)

     供服務人員休息暫避,直至情況許可再由客戶安排交通離開或交由服務人員自行安排,

     服務人員可憑收據經本平台向客戶實報實銷該交通費用。